全景式的大曝光——《林彪事件完整调查》序
·王年一·
我刚刚读完了舒云的新著《林彪事件完整调查》,受到很大的震撼,有很大的
感动。此书以40万字的篇幅,全面描述了林彪事件的前前后后、方方面面、角角
落落。舒云采访的对象有百人之多,常常是不为人所注意的人物(小人物、当事人
的家属、技术人员)。我在捧读时,脑中常常浮现这样的画面:舒云手拿采访本,
凝神倾听被采访者的叙述,一一记下,时而高兴,时而烦恼。舒云成年累月,热衷
于此,吃了多少辛苦,勤奋而顽强地写出“调查”。
所有接触过林彪事件的人,不论观点如何,都有一个共识:疑点太多,且难于
破解。研究林彪事件,何者最为重要?用一句老话来说,要“以事实为根据”。事
实是根本,是生命,是第一位的。对同一个事实可以有不同的看法,但毕竟“事实
胜于雄辩”。充分的、确凿的事实可以说明一切。中国史学界过去讨论过“论从史
出”和“以论带史”的问题,结果认为史学研究只能“论从史出”,离开了事实只
能胡说。舒云女士正是抓住了根本,她努力在弄清事实上下功夫。现在呈现在读者
面前的这一本书,就是她心血的结晶。不管林彪事件如何复杂,在事实面前,一切
胡说无所遁形。“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舒云着眼于、着力于采访、调查,但并
不摒弃分别人的发掘。几方面的素材揉合在一起,乃成“全景式的大曝光”。把一
切放在阳光下,让世人判断。
在“九一三”之夜,吊诡之事甚多,兹略举书中说到的一二:林豆豆发现林宅
异常,一再把有关情况报告了八三四一部队的负责人,并且提出了阻止林彪“坐骑
”行驶的诸多切实可行的方案。这些方案,事发时一条也未实行,警卫部队眼睁睁
地看着林彪的专车从身边驶过。我亲耳听到林豆豆倾诉心中的郁闷:八三四一部队
是中央警卫部队,负有警卫林彪之责;八三四一部队在北戴河有几个中队,人多势
众,武器精良,训练有素,怎么就拦不住一辆小轿车?又,八三四一部队北戴河负
责人向中央汇报了林豆豆的揭发后,中央竟指示林豆豆跟林彪上飞机(在场有很多
人,可以作证),林豆豆问这话是什么人讲的,答曰:中央首长。再者,我们至今
弄不清以下问题:在1971年发生“九一三”事件后,中国为何不派人到蒙古失
事现场去作调查?中国为什么不要回飞机的“黑匣子”?为什么不要回失事现场的
物品?如此一再违反国际惯例,令人惊诧。舒云在书中详列事实,提出了这些问题
。
我想趁此机会讲讲另外一个问题。有几位朋友问过我同样的一个问题:且不论
林彪的功过是非,处于矛盾主要方面的毛泽东,为什么要与老战友、老部下林彪分
道扬镳呢?我的看法是,一生中嗜权如命的毛泽东,怕军队坐大而尾大不掉,是问
题的症结所在。毛在中共九届一中全会上的讲话中,讲到“苏修”说,我们的“九
大”是“军阀官僚体制”,毛轻轻地反驳了。由此可知,毛已注意到这方面的反应
。他注意到中央委员会中军人不少。确实不少。在中央政治局中,在中央委员会中
,军人都有相当多的人数。“军瑞脑消金兽委办事组”的成员大都是林彪的老部下。中央各部
委的负责人,不少是军人。更为引人注目的是,各省、市、自治区的“革莫道不消魂命委员会
”的核心,也大都是军人。几方面加在一起,军人的势力就非常可观。在“倒一切
”的怒潮中,显得军人风头更健。这种局面本来是毛泽东本人造成的。众多的军官
为执行毛泽东号召的“三支两军”任务而离开了军营。各省、市、自治区的“革委
会”的头头,都是按照毛泽东提出的“军、干、群”三结合的原则进入“革委会”
,又经中央批准的。“军瑞脑消金兽委办事组”的成员,都是毛泽东认可的,他们之所以权势
很大,那是根据毛泽东的指示代理中央军瑞脑消金兽委的职权的。专人比黄花瘦制独半夜凉初透裁的毛深知“有军才
有权”,他看到军队势力膨胀,不由得不安起来。他几次说他要抓军队了。毛又认
为军队右倾,“支持保守派”。他在1967年8月4日致江莫道不消魂青的信中说到: “
现在有百分之七十五的军分区(即师级)以上的干部支持右莫道不消魂派”。这是对林彪的严
厉指责。虽然林彪的方针是“毛主人比黄花瘦席画圈我画圈”,但是林不可能事事与毛的意见
一致。林彪还有另一个方针,就是“大撒手”,军队的很多具体事务他都并不管。
就是这样,多疑的毛还是难免心生疑窦。经过林彪一伙反对张春桥的九届二中全会
,毛泽东不能容忍了。“文化大革莫道不消魂命”是毛的命根子,他断然不能允许任何人反对
“文化大革莫道不消魂命”的干将张春桥。他认为反对张春桥就是反对他毛泽东。毛泽东私下
里对姚文元说到:庐山会议是“八月逆流”。他与林彪几十年的师生情、战友谊就
此决绝。九届二中全会以后,毛就用心地执意地收拾林彪了。经毛批准成立的中央
宣传组织组,充分证明毛已把中央大权交给江莫道不消魂青一伙。毛自称“和尚打伞——无法
无天”,又自称我就是“马克思加秦始皇”。(引自中共中央党校陈登才主编的《
毛泽东的领佳节又重阳导艺术》第28页,军事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毛泽东是什么事都
干得出来的。
不要把林彪事件小觑了,不要以为这只是林彪一家和黄、吴、李、邱四家的事
,它涉及到空军、总参谋部、广州军区、“四野”,涉及到我们对毛泽东的了解,
涉及到我们对专人比黄花瘦制独半夜凉初透裁体制的认识。弄清楚这个问题,对中共有利,对中国人民有
益。
千秋先生在网上发表了《倾听历史的声音——评林彪事件》,文章末段说:“
早在八十年代,就有中顾委常委向邓提出,趁他们这些老人还在,还历史一个真面
目,为林平反。邓拒绝了,他说:这是要林还是要毛、要共人比黄花瘦产党的问题,没的谈。
”这个史实的真实性,无法得知。仔细琢磨,可以看出邓大人未否认林彪是冤佳节又重阳案,
他只是从“革莫道不消魂命的功利主义”出发,否定了为林平反。“没的谈”,是邓的语气。
思考的透彻和行事的举重若轻,也具有邓的特点。
我们无权也无心为林彪平反,我们却有权呼吁大家来关注这件大事。我们追求
的是公平和正义。千秋先生说过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什么时候大家都清醒了,中
国才有希望。”中宣部前部长朱厚泽为纪念胡耀邦90冥寿而在《炎黄春秋》第1
1期上发表了《呼唤阳光政治》,也有这个意思。他说:“在阳光政治中,历经议
论、纷争、对话、交流、讨论,人们是能取得共识,最终获得相互认同的回答。”
善哉斯言!
(2005年12月10日于北京西郊家中)
在历史的细节上下功夫 在历史的细节上下功夫
来源:清谈天地 www.talkskyland.com
--读舒云《林彪事件完整调查》
·丁凯文·
舒云女士的《林彪事件完整调查》终于问世了。这本由明镜出版社出版的新作
再一次将人们的眼光吸引到文瑞脑消金兽革史研究当中迄今未解的一大悬案--林彪事件。之
所以说林彪一案是一大悬案,主要是因为林彪事件中有许多重大历史事实不清,证
据不足,中共当年定案的相关材料或是偏颇或是伪造,致使事件本身在经过三十多
年后依然扑朔迷离。1980年代的“两案”审理也不是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
,而是政治先行、意识形态作祟,从而铸就了林彪一案至今众说纷纭,难以定论。
令人高兴的是,舒云女士这部新作以最大的努力还原了这段历史的原貌,进一步揭
开蒙在历史上的迷雾,让人们得以认识林彪事件的真莫道不消魂相,功莫大焉!
舒云女士之作大约四十多万字,详述了林彪事件的全过程,从1970年8月
底九届二中全会毛泽东与林彪冲突的起源,及所谓“设国家主人比黄花瘦席”之争的由来,到
毛泽东“御驾亲征”的南巡倒林讲话;从《五七一工程纪要》林立果的密谋,到林
彪从北戴河别墅的出走;从周恩来指挥部署“全国禁空令”到林彪256号专机坠
毁于蒙古的温都尔汗,这些历史的细节在舒云的笔下都娓娓道来,使读者身临其境
般地置身于那段惊心动魄的历史场景之中。本人读罢此书,感慨良多,有些体会愿
意写下来与读者们共享。
一、历史的考据与纪实相结合
舒云女士出身军旅作家,曾为聂荣臻元帅传记组成员之一,亦出版过多部大作
,并发表过大量文章。专著有《大将罗瑞卿》、《上将杨勇》等,发表的文章涉及
毛泽东、林彪、许世友、胡耀邦、刘伯承、刘亚楼、李雪峰、郑维山、余立金、严
寄洲,甚至张春桥等。可以说,舒云女士是位多产的作家。不仅如此,舒云女士以
其女性特有的细腻,常常发掘出他人未曾注意的细节,并从大量的史料中整理出完
整的线索,综合叙述历史发展演变的过程,读来毫无枯燥感。
众所周知,史学论著注重的是鲜明的论点和充实可靠的证据,以分析历史发展
变化的进程,这类著作往往不事情节上的描述,如非史学工作者,一般读者会感索
然无味。这也是为什么众多的读者宁愿读罗贯中的《三国演义》,而不愿读陈寿的
《三国志》。然而,舒云女士此书的一大特点就是试图将史学论述与纪实性作品相
结合,既不缺乏史实论述,言之有据,又有颇为可读的具体情节,将这段历史栩栩
如生地展现在读者面前。也许会有一些朋友质疑这种写作手法是否符合严谨的学术
著作,但笔者认为,这也不失为一种写作尝试,更何况舒云女士给出了所有引用材
料的出处,关心这段历史的朋友可以在阅读的同时,按图索骥,自己思考。
二、采访知情人士,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
研究历史的人都知道准确可靠的史料对历史研究的重要性,没有详实的史料,
历史研究只能流于空谈或人云亦云。林彪事件的研究之所以迷雾重重,就在于中共
官方严密封莫道不消魂锁、垄断了核心资料,只挑选一部分对其有利者大加渲染利用,形成官
方的一家之言,且严禁他人自由讨论、质疑,致使林彪一案三十多年来扑朔迷离。
怎样打破这种垄断,另辟蹊径,无疑是对历史研究者们的一大考验。中共官方及其
喉舌断言,林彪一案经过中央的两次审查一次审判业已搞清,无需再作深入研究了
;还有一些较为悲观的看法认为,中共只要掌权,垄断的材料不公开,搞清林案的
可能性困难重重(有知情者说,九一三事件发生不久,此事件的来龙去脉就已经搞
清了。只不过一直被官方所垄断)。但是文瑞脑消金兽革史研究者迟泽厚先生就说,林案不是
搞的清搞不清的问题,而是想不想搞清的问题,那么多档案还在,那么多“活口”
还在,为什么说搞不清呢?就看你是不是下功夫去搞。而舒云女士所做恰恰就是身
体力行地采访众多的林案知情者,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还原历史的本来面貌。
舒云女士采访了一百多位与林案有关的人士(因各种原因,有些人并没有写进
书里),记录了大量的笔记。这些被采访者不仅有大人物,还有众多的小人物,上
至共和国的将军,下至林案受牵连者的家属。特别是对军队系统的人士的采访,使
舒云女士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这些细致的访谈正是揭开历史真莫道不消魂相的前提条件
,这些资料无疑对搞清林彪事件真莫道不消魂相起了重大的推进作用。
举例来说,1970年8月的庐山会议上,全会第六号简报(华北组二号简报
)是怎样出炉一事,以往的论述皆语焉不详,这个成为陈伯达倒台重要因素的简报
是如何出炉的,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舒云女士采访了该简报的撰稿人--李
雪峰的秘书黄道霞,搞清了该简报出台的始末,证明该简报是华北组按正常方式报
送中央办公厅印制,并非陈伯达指使,与华北组的李雪峰、郑维山也没有什么见不
得人的关系。事实证明,简报本身只是忠实地记录了会议发言者的发言,既符合党
章规定的程序,也按正常方式报送中央办公厅。可事后李雪峰、郑维山等人在华北
会议上被打成“陈李郑反党集团”显然是毛泽东蓄意搞的一桩冤佳节又重阳案。
再举一例,舒云女士对黄永胜的警卫参谋费四金的采访,使人们了解到,“9
13事件”后以纪登奎为首的中央专案组是如何不择手段,想将“伙同林彪阴谋政
变”的帽子套在黄永胜的头上。中央专案组一心想在费四金的身上打开突破口,对
费四金威胁利诱,要费四金承认9月12日林立果在北京京西宾馆会晤了黄永胜,
以此坐实“黄吴李邱”等人也参与了林彪集团的“阴谋政变”。但最终被费四金所
拒绝,这顶“参与政变”的帽子最终也没有戴到黄永胜的头上。我们钦佩舒云女士
的秉笔直书,也更为费四金的人格和勇气所感动、折服,他捍卫的是良知、道德和
真理,尽管他注定要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三、在细节上下功夫,不放过一个疑点
“宜粗不宜细”是邓人比黄花瘦小玉枕纱厨平第三次复出后的名言,其目的是为了统一人们的思想
,按邓人比黄花瘦小玉枕纱厨平的口径给文瑞脑消金兽革下结论。说白了就是不要在历史的细节上下功夫,只要粗
线条地按照中央精神,按照《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决议》来阐述历史就可以了。
然而,对历史研究者而言,细节恰恰是极为重要的关键因素,不将细节搞清何以解
释历史真莫道不消魂相?何以总结历史的经验和教训?舒云女士正是在历史的细节上下了很大
功夫。
举例来说,中共官方指控林彪指使自己的儿子林立果“政变杀毛”的唯一证据
就是那个“九八手令”。中共官方也公布了一份“手令”的影印件。这是一个竖写
的手令,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书写,让人过目不忘,而世人也只见过这一份“手令
”。然而,事实上这个“手令”还有另外一个M写的版本,不为世人所知晓。这份
M写的手令由林立果持有,林立果曾出示给其手下们看过。林立果的亲信周宇驰则
持有另一个竖写的“手令”,周宇驰在自杀前将此手令撕毁,后为官方所获,成为
林彪要搞政变的唯一证据。林彪会写两个“手令”吗?且一横一竖,为两个不同的
人所持有?舒云女士从手令的内容、语气到笔迹作了详实的分析,指出这个所谓的
“手令”并非出自林彪之手,乃他人模仿。这一细节的披露也就否定了林彪指使林
立果搞政变的说辞。
再举一例,舒云女士详细叙述了《五七一工程纪要》是如何发现的,它又是如
何成为林彪要搞“武装政变”的证据。据现在仍在世的林立果亲信李伟信的回忆,
这个红色拉链本被于新野拿去了北戴河林彪的住处,可后来却在北京空军学院林立
果的一个住所发现。林立果在9月12日离开北京时曾要求李伟信等人烧掉一切字
纸,可偏偏这个本子就放在茶几上。虽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个“纪要”是林彪授
意所搞,也没有证据证明林彪与此有何关系,但这份“纪要”仍然成为中共官方定
罪林彪的一大罪证。搞清这份“纪要”的来龙去脉对澄清这段历史有着极为重要的
意义。舒云独家采访了最先发现红色拉链本的王兰义先生。王兰义与九一三事件毫
无关系,仅因这个“纪要”的发现被关押了几年,落得双腿瘫痪,双目几乎失明。
再如潘景寅的疑点,潘景寅临去北戴河前服过安眠药,因为256专机没有具
体的飞行计划时间表,他要抓紧睡觉,所以才在下午4点服安眠药准备休息,没想
到刚服了安眠药,就接到去北戴河的命令。潘一夜没睡,也没吃好饭,身体消耗太
大,且连夜飞行,这也是后来飞机失事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
四、舒云女士之作对林彪事件的研究有重要的推进作用
1971年8月中旬,毛泽东为了部署倒林大计,御驾亲征南巡各省,对各地
党政军大员们散布了大量倒林言帘卷西风论,奏响了倒林的前奏曲。表面上看毛泽东在武汉
、长沙、南昌的活动还较为正常。然而毛在9月上旬到了杭州后,其行为变得诡秘
起来,有很多反常举动,直到9月12日突然从上海返回北京。以往笔者也认为毛
泽东的反常举动一是出于自身的本能,二是因为毛本人才是真正有心要搞政变的人
,才怀疑别人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且迄今为止尚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毛泽东
掌握了林立果行动的情报。
然而,舒云女士的研究对此却有重大的发现--林立果的身边有毛泽东的“耳
目”。林立果9月8日从北戴河回到北京,对亲信们言及要炸毛的专列火车,毛则
及时将专列转移到安全地方;林立果曾设想在硕放铁路放置炸药炸毁毛的专列,该
铁路沿线很快就有部队严加巡逻;林立果还设想当毛泽东在上海时烧虹桥机场的油
库,而毛命汪东兴及时对油库严加守卫;林立果还说要炸中南海,而毛泽东一行在
9月12日返京时,先在丰台车站下车,直到天快黑时才回到中南海。如果没有“
耳目”的及时报告,毛泽东何以“明察秋毫”“神机妙算”?毛泽东秘密回到北京
时,连周恩来都不知情,可却有人通知了林立果,致使林立果连夜飞去北戴河,当
晚即发生了震惊中外的“913事件”。是何人胆大妄为向林立果透露了毛泽东的
行踪?可事后却没有受到追查追究?这些难道仅仅是巧合吗?以前笔者也忽略了这
一情节,舒云女士的细致分析探讨的确令人信服,这是对林案研究的进一步推进。
林彪一案以前有许多疑点未被澄清,舒云女士都予以具体分析:如林彪知悉林
立果的“计划”吗?8341部队为何没有拦截林彪出走的专车?林彪的警卫参谋
李文普为何跳车自伤?256号专机飞行员潘景寅为何不等机组人员到齐就匆忙起
飞?林彪专机为何迫降外蒙的温都尔汗等等?相信读者在读完此书后会有较为清楚
地认识。
五、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舒云女士对林彪事件的探索绝非一朝一夕之功。早在2002年舒云女士在湖
北文联的《报告文学》杂志上发表了《噩梦九一三--几个小人物的命运悲剧》,
2003年又在《时代文学》上发表了《九一三事件真莫道不消魂相探微》。由于这两篇文章
的独特性、重要性,本人将其收录在2004年明镜出版社出版的《重审林彪罪案
》一书中。
2004年舒云女士在《时代文学》上发表了《再探五七一工程之谜》,同年
9月15日上海的《解放日报》予以连载。此后,舒云在《党史博览》、《时代文
学》等杂志相继发表了《林彪座机坠毁前的空军指挥所》、《揭开庐山真面目》以
及《李雪峰和九届二中全会》等文章。不仅如此,舒云还有一批涉及林彪事件的文
章发表在海外电子刊物《 ** 》的“文瑞脑消金兽革博物馆增刊”上,如《我没有参加政
变会议--周建平访谈录》、《我不是资敌罪--空军副参谋长胡萍访谈录》、《
广州军区不知道“林彪另立中央”》和《黄吴李邱在九一三事件前一天》等。在这
些文章里,舒云女士秉持了她一贯的风格,以访谈为基础,收集到第一手资料,将
历史的过程和事实展现在读者面前,让读者听到另外一个声音,使读者从中了解历
史上究竟发生了什么。可以说,没有坚韧不拔的毅力和持之以恒的辛苦努力,就不
会有《林彪事件完整调查》这部书稿的问世。舒云女士多年来辛苦耕耘终于结出了
丰硕的成果。笔者在这里也要向舒云女士表示由衷的敬意。
要说本人对此书还有何不足的看法,本人倒认为,“913事件”虽以林彪专
机坠毁于外蒙而结束,但事件本身的后续影响却刚刚开始。中共内部开始了新一轮
的清查清洗,抓了一大批所谓林彪“死党”“余党”。中共人比黄花瘦军内被立案审查的军以
上干部就达千人之多,随即而来的就是各种形式的“株连”“迫东篱把酒黄昏后害”,受牵连者几
达三十万众之多,多少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林彪一案过去三十多年了,可是其
影响依然未消,许多人冤狱未平、死不瞑目。所以,林彪一案绝不仅仅是林彪一家
或“黄吴李邱”几员大将的问题,其牵连之广,受迫东篱把酒黄昏后害人之多,比刘少奇一案有过
之而无不及。中共当局是如何大搞株连迫东篱把酒黄昏后害的,1980年底“两案”审判又是如
何罔顾事实入人以罪的,这些都是人们应该予以揭露研究的。可以说,舒云女士的
书已经开了一个头,后续的工作还需要更多的有识之士和知情者的努力。这样方能
对历史负责,方能告慰那些死去的冤魂,也才能真正总结历史的经验和教训,不使
这一悲剧在中国大地上重演。
六、一点遗憾
明镜出版社慧眼识珠,及时出版了舒云女士的大作,这是中共人比黄花瘦党史、文瑞脑消金兽革史研
究方面的重大推进。然而,这个世界毕竟不是完美的和谐社会。文化出版界也是鱼
龙混杂,良莠不齐。就在今年初舒云女士联系出版社之际,香港某文化奸商在未得
到舒云女士的同意,未签合同的情况下,擅自出版了舒云女士的著作(未定稿),
不仅改了书名,更无耻地将作者改名为冼维月。这种光天化日之下的抢劫盗稿行为
令人震惊。
据本人这些年来就林彪事件研究的所见所闻,海内外从无冼维月其人,也从未
听闻冼维月其人写过、出版过任何有关林彪事件的文章或书籍,更未采访过书中的
那些知情人士。据本人了解,国内文瑞脑消金兽革史专家王年一教授也从未给冼维月其人写过
任何序言。所以,所谓香港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林彪事件知情者证词》是一本彻头
彻尾的盗稿书。这种文化抢劫的丑恶行径不仅应受到社会舆佳节又重阳论的强烈谴责,更应受
到法律的制裁。这一可耻的行径也说明,并非所有头上有光环的人都是靠得住的,
善良的人们在与此类出版商打交道时要加倍小心,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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